古代斩头的工作-枭首和斩首有何区别?
枭首和斩首有何区别
一、含义不同:
枭首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枭首,将首级斩下,同时在闹市悬首示众。
斩首原理是割断脖子,也就是说将头和躯干分离。这种极刑并不是要造成受刑人肢体残缺,而是因为被截去部分相当重要,能导致立即死亡。
二、出处不同:
枭首出处:
《辞源》于“枭首”条释云:“旧时酷刑,斩头而悬挂木上。”
斩首出处:
宋·苏轼《东坡志林·论子胥种蠡》:“生则斩首,死则鞭尸。”
三、用法不同:
枭首造句:
1、因为杀人无数、残忍凶暴,他被判枭首。
2、将这几个忘恩负义的女子枭首示众。
3、就在众人都以为二人枭首的时候,曲阳突然从怀中掏出一物向嵩山众人撒去。
斩首出处:
1、这种十恶不赦的罪行,在古代是要要斩首示众的。
2、忽然厌恶了他这种不明不白却又纠缠不清,斩首不过是伸头一刀的事,但他却要使用凌迟,何必如此残忍?
3、群众帮是肯尼亚最臭名昭著的帮派组织,以把受害者斩首而著名。
刑天头是被谁砍的
刑天是山海经里提到的一位无头巨人,原是炎帝的手下。自炎帝被黄帝在阪泉之战打败之后,刑天便跟随在炎帝身边,定居在南方。当时,蚩尤起兵复仇,却被黄帝铲平,因而身首异处,刑天一怒之下便手拿着利斧,杀到天庭中央的南天门外,指名要与黄帝单挑独斗。最后刑天不敌,被黄帝斩去头颅。而没了头的刑天并没有因此死去,而是重新站了起来,并把胸前的两个乳头当作眼睛,把肚脐当作嘴巴;左手握盾,右手拿斧。因为没了头颅,所以他只能永远的与看不见的敌人厮杀,永远的战斗。而在陶渊明的《读山海经》中有:“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同物既无类,化去不复悔。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来赞颂刑天的精神。
古代斩首是凌空斩还是垫木桩上斩
不是所有行刑的人都能叫刽子手,真正的刽子手是如何行刑的?
并不是像电影电视里演的那样袒胸露背一身横肉的虬髯大汉,这是一门技术活,刀背贴于小臂,小臂一抹就行,然后迅速安回去,以白绫裹住脖颈。根据某些野史记载,就有刽子手收受贿赂留有余地,裹上白绫之后有可能留下一命,野史记载的真实与否不考虑,但是刽子手行刑一般就是这样的过程,除非那些罪大恶极的犯人,真要像影视剧那么砍,没几次刀就废了。
古代的七针之刑
以七针细毛长针,打入人身上的七处大穴,隔断了气血,让人气虚体弱,且还每十天便会经历一次七穴针脉的刑法,入针之初每此就如同被刀腕肉。
以七针细毛长针,打入人身上的七处大穴,隔断了气血,让人气虚体弱,且还每十天便会经历一次七穴针脉的刑法,入针之初每此就如同被刀腕肉。
秦朝形成了一套包括生命刑、身体刑、劳役刑、流放刑、耻辱刑、身份刑在内的刑罚体系。秦以刑罚种类繁多,手段残酷而著称,对后世刑制产生了较大影响。具体而言,秦之刑名有:
1、具五刑。是一种与肉刑结合使用的死刑。据记载,具五刑的施行程序是先黥面,后割鼻,再斩左右脚,又用笞杖打死,最后割掉首级,并将尸骨剁成肉酱示众。
2、定杀。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解释说:“生定杀水中之谓也”。即把人活着投入水中淹死。
3、阬。即活埋,秦始皇曾把反对其政策的四百余名儒生“皆阬之咸阳”。
4、族。即一人犯罪而牵连其亲族,犯罪者与亲族一起被处死。
5、车裂。即将受刑者的头和四肢分别挂在五辆马车上,然后驱马向五个方向各自拉动,以肢解尸体。
古人为何把脑袋叫首级
首级是古人对人的脑袋的别称。那么,为什么把脑袋又叫成“首级”呢?
据史料记载,在我国的秦汉时期,军队在作战时有一条特殊的奖励制度:凡是斩下敌人的一颗脑袋,就赐爵一级。也许是由于脑袋位于人体最上端的缘故,古人称脑袋为首(如“斩首示众”),斩一首便可以赐爵一级,一首一级,久而久之,人们就把人的脑袋称作首级了。
本来,首级制度是军队为了激励将士奋勇杀敌而制定的,孰料事得其反,在每次战斗中,许多士兵为了得到一颗脑袋前去邀功,经常会发生因为争夺首级而互相残杀的惨案。据《史记》载,项王自刎而死,王医取下项王的脑袋就跑掉了。项王的身份特殊,脑袋没有了,拿着他的身体也一定能去邀功请赏,于是,其他的士兵为了争夺项王的身子,互相残杀,“相杀者数十人”。为了一个死人的身体或首级,就损失十几个士兵的性命,这实在是首级制度的悲哀。此外,更为荒缪的是,一些有钱的人,为了能够进爵进位,便花大价钱从士兵手里收买人头,竟一度使人头成了商品。 对于首级制度的弊端,北宋大将狄青看的最清楚。据说,大将狄青所辖的军营内发生过一起为争夺首级集体殴斗的惨案。士兵们为了一颗首级的归属问题,数百人互相残杀,差一点酿成大祸。狄青平暴之后,立刻上书仁宗,陈述了首级制度的种种弊端,建议皇帝予以废除。仁宗皇帝权衡利弊后,批准了狄青的建议,废除了首级制度。从那以后,首级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彻底销声匿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