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车主已有车牌,如何购买3.5升以上的二手车?

根据最新消息,新政策将“取消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有关对车辆排量的限制”!这个规定可能将于2018年7月1日开始起实行。

这样的话,你已有车牌,当然说明你已有购车指标,那你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去卖车了,不管是新车还是二手车,都不会再对车的排量进行限制!当然,新政策更鼓励市民卖节能车!据大洋网讯,近日,广州市交委发布《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调控新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因为广州现行的《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调控办法》)将于2018年6月30日有效期满。

《调控新办法》中新修订的政策,包括拟取消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有关对车辆排量的限制,指标有效期也考虑市民选购车辆的实际周期而延长到12个月等,释放出多项便民利好。

现行的《调控办法》将于2018年6月30日有效期满。

为做好政策的延续,广州市交委2017年即启动了《调控办法》的修订工作。

今年4月16日,广州市交委发布了《调控新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此外,2016年1月开始实施的《广州市二手中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试行办法》也将于2018年6月30日与《调控办法》同时有效期满。

作为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修订中将两份文件进行合并,体现了政策体系的延续和统一。

指标车辆取消车辆排量限制 综合考虑到市民的用车需求和车辆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本次修订拟取消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有关对车辆排量的限制。

鼓励推广节能车 当月未能成功配置的节能车增量指标不再调整为普通车增量指标,并且,当月未能成功配置的单位节能车增量指标将调整为个人节能车增量指标,以便进一步鼓励和落实节能减排要求。

同时,逾期未使用的增量指标纳入次月配置的规定将被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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