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到期,但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没到期,但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题主没有说清楚自己的具体情况,比如社保缴费是否达到了退休规定,单位是否愿意聘用你等,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0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劳动合同自然失效,如果你的社保缴费年限符合退休规定,可以请单位正常为你办理退休,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享受退休人员医保报销待遇了。
至于今后是否还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就看你和单位是否两厢情愿了。
如果用人单位愿意继续聘用你,你就属于退休返聘人员,可以和单位签订《劳务协议》,以民法约束双方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想终止劳动关系,就先光荣退休吧。
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不需赔偿。
如果你还想继续工作,就另找单位,继续发光发热了。
如果不想继续工作,就安享晚年,尽享天伦之乐吧。
0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退休规定(1)本地参保或虽属于外埠参保,但缴费满10年这种情况需要继续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愿意继续聘用你,建议和单位协商,争取单位愿意为你继续缴纳社保,但单位需要去社保部门办理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愿意继续聘用你,不愿意为你继续交社保,想建立劳务关系,就看你自己怎么想了。
是否继续合作,看你怎么决定。
如果是外埠参保,你可以把社保关系转到单位参保地的街道社保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保。
如果是本地参保,你可以把社保转移到自己户籍地所属的街道社保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保。
这两种情况,都需要交够年限,延时办理退休。
(2)外埠参保,缴费不满10年首先确定你已经没有办法在当地退休了。
社保关系需要转移到自己家乡,也就是户籍地,或者其他缴费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区,二次处理。
意味着你可以继续缴费,缴足年限,延时办理退休。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所有外埠地区,你的社保缴费都不满10年,只能转回自己的户籍地。
你既可以继续缴费,交够年限,办理退休,如果实在没钱,交不起,也可以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无论男女,满60岁,一次性补齐至15年,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
虽然和城镇职工养老金比,待遇低很多,总好过没有。
这样做应该属于退而求其次的无奈之举。
至于和用人单位的关系,就看你们双方的意愿了。
双方愿意,可以继续合作,但需要重新建立劳务关系。
如果任何一方不愿继续合作了,终止劳动关系,一拍两散,没有赔偿。
你可以另做打算了。
或另找单位,或彻底光荣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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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天下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