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对女人的酷刑阴刑-针对女性的封建五刑有那几个?
针对女性的封建五刑有那几个
封建五刑分别为笞、杖、徒、流、死,这标志着中国刑罚制度的重大进步。以上几种主刑都是针对男性犯人而言的,对于女性犯人,五刑则是指:刑舂,拶刑,杖刑,赐死,宫刑
宫刑是什么
宫刑,中国古代的一种残酷的刑罚,受刑者会丧失性能力和生殖能力。宫,,就是对男性施以阉割,割除破坏阴囊和睾丸。汉代宦官人俑皆去势而没有切除阴茎,隋代则废,故没资料显示宫刑需阉割所有外生殖器,而切除阴茎因切断六条动脉,则需要外科手术技术,并没有资料显示清朝以前中国有此技术,“对男性施宫刑以后,因为伤口容易腐烂,所以通常在密不透风的“蚕室”中待百日,以保全性命。唐颜师古解释蚕室说:“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意思是人在受宫刑后,因伤口易感染中风致命,如要活命就要待在似蚕室般的密室内,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以上,伤口才能不被感染而逐渐愈合下蚕室:受宫刑。因为古人相信受宫刑之后,疮口若经风吹便会感染导致“破伤风”,在受刑时及受刑后的一段时间,受刑人必须待在如“蚕室”(养蚕的屋子)一般温暖而不透风的地方。
古代皇帝惩罚后宫妃子的刑法到底有哪些
根据记载,唐宋明清以来,针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分别如下:
1.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2.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3.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4. 赐死: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5. 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古代女人最怕罚哪三种罚
第一种:杖刑
这个很容易能猜到,电视剧里面也都播放过,就是用棍杖或者是藤条之类的东西打罪犯的屁股。但是,此类刑罚在宋明清三朝的时候,可不只是皮肉之苦,对于女性来说,她们还要面对裸露身体接受处罚的羞辱,本来在古代衣不蔽体就会受到唾骂,而且大多数女性很少出来抛头露面,精神伤害对她们来说也是一种折磨。
第二种:夹棍
和杖刑相比,夹棍要更加痛苦,那就是将女性的一根根短木棍放进女性的手指头之间,两头用绳子穿起来,最后两头慢慢收紧,受刑的女性就会发出惨不忍睹的痛叫声。正所谓十指连心,哪怕是一个彪悍的男性也不能承受得住,何况是弱不禁风的女子。
第三种:浸猪笼
古代处罚红杏出墙的女子,一般都是采用浸猪笼的刑罚,就是讲女子放进猪笼里面,沉入水中。
古代女生犯了错怎么惩罚
基本在“女五刑”,的范围之内,它是中国古代专门针对女性设立的,主要有
——刑舂[chōng](音同“冲”):是针对女性施以额头上刻字涂墨的墨刑或是割鼻子的劓刑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为五刑中较轻的刑罚。
——拶[zǎn]刑:是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的刑罚, 故又称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是旧时的一种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刑法
——杖刑: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女犯人。杖作为刑种始自东汉。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北齐北周,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其后相沿直至清末。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除此之外,杖刑对妇女还是有照顾的,一般都是用鞭背行刑。对于犯罪较重的则采取脱外裤留内裤的方法,保留其最后的尊严。而且,对这类不得不施以杖刑的女犯,行刑者也多半会比较宽容,怜香惜玉之心怕是天生的。
——赐死:最早是皇帝对奴婢或妃嫔等女性,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对其实施死刑的制度,后来逐渐演变为对女性的专门刑罚。赐死典型的例子就是“立子杀母”。儿子一旦被选立为皇位的继承人,母亲必须被立即杀掉,如汉武帝杀钩弋夫人,北魏先后有八位帝母做了这种制度的牺牲品。其中,北魏皇太后胡充华在这件事情的表现堪称经典,她在被赐死前,慷慨地对北魏宣武帝元恪说:“依照国家的旧制,儿子为储君,母亲应赐死,但妾却不怕一死,宁可让皇家有可以继承的人而不愿贪生!”
“立子杀母”是汉武帝刘彻首创,因汉武帝晚立幼年的儿子作太子,因担心太子年少,日后登基,其母钩弋夫人夫人会摄政,使外戚独揽朝政,所以汉武帝晚立幼年的儿子作太子,同时赐其母钩弋夫人夫人死。千字文有言“入奉母仪”,北魏立子杀母是效仿汉武帝。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立储制度是政治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立子杀母”虽然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做法,但是对于加强皇权和推进封建化进程,对于稳定内部和维护皇位传承秩序,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宫刑:中国古代针对女性的宫刑另一个名称为“幽闭”。该词的本意是把女子长期幽禁于密室里,使她不再有接触男子的机会,实际上是扼杀了女子本身客观存在的性机能。据考证,宫刑最初的使用范围,都是用来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即“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也”。《千字文》有言“殆辱近耻”,意思就是说危险耻辱事临头,形象地勾勒出被施以宫刑的人,身心都受到很大的创伤。 《伏生书》传载:“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女性长期幽禁,性机能受到压抑,虽然非常痛苦,但同割除生殖器官的男子宫刑相比,其残酷程度显然要轻得多。后世在实际执行对妇女的幽闭刑罚的时候,也并不是像远古时那样把妇女简单地监禁起来就算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