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创始人,为何张文顺和李菁一点德云社股份也没有?
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我见过的一件事。
我有三个朋友,分别称呼为abc吧。
本地篮球爱好者很多,这三人也都业余爱好打篮球,在圈子里人脉都很广。
三人为主要骨干拉起了一只业余篮球队,经常自嗨或者和其它队搞友谊赛。
后来三人一合计,觉得自己建个篮球馆应该不错,自己可以玩,免得每天到处蹭别人单位的场地玩,也可给学生培训,顺便搞点羽毛球乒乓球等。
这玩意投资还不小,另外得有人专职打理。
名字场地等各项筹备都差不多了,a和b一看要投资不小,经营开支又很大,又觉得没前途了,于是不肯投钱了,但大家还是一起打球。
c一个人咬牙投资把篮球馆建起来了,第一年惨淡经营,倒亏。
a和b也一直号召圈内人过来玩,也要圈内的体育老师推荐学生过来,不过反正不肯投资。
第二年开始,慢慢有人气了,第三年就越来越红火,挣钱了。
这时候ab愿意投资入股了,但c当初投资是借的钱,背后还有个债主占51%股份。
这个债主说当初困难亏本时,你们不投钱,现在盈利了再投钱,那不行,且这个人气并不完全是你们两人带来的,c在圈内面子更大。
所以你们来玩免费,但入股就免了。
就是王慧把以一辆车的价格买下了初具规模的北京相声大会后注册成立了北京德云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老板是王慧,也是唯一的股东,所以不论从法律上讲还是从理论上讲创始人应该是王慧,其他人都是打工的,包括郭德纲。
一纸合同,一条退社条款(退出赔100万)就把李青们合伙人拒之门外,一箭双雕,又能把徒弟们牢牢拴住。
美中不足的是认为自己能养活自己的曹何两徒弟没上套,一下子傻眼了。
也许刚开始让大家都投钱分股份,但有人不愿意,怕赔钱只想演一场挣一场出场费,因为成立公司就要各项投入,包括这么多徒弟学员,生活费用肯定不少,但别人肯定不想出这个钱,不相信这些徒弟学员能成才,所以就老郭自己出钱,现在都成才了,挣的钱别人凭什么分。
所谓创始人只是一开始大家在一起合作罢了,艰难时需要分摊费用时你不拿钱,谈什么干股,当时是你不相信德云社会发展到今天不愿入股,挣大钱了又觉得自己是元老了。
就像我们工作的普通公司,总有那么几个是一开始就和老板一起干的,公司发展好,你也最多混个副总,但开始不出钱投资,老板永远不会给你什么干股。
说没有投资是实情,如果看李菁在德云社危难之际出走,当初也可能是对前景没有信心,也不是不可能。
今天张文顺外孙是德云四少之一,而且郭德纲把管理权交给张文顺的女儿……如果李菁能看到现在恐怕也就不会有当初那个关键时候的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