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发明了篮球并且制定了规则

1891年詹姆斯·奈史密斯在马萨诸塞州春田的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后为春田学院)担任该校的体育教师,同时也是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的美式橄榄球教练,奈史密斯当时被受任寻找一种有趣易学且可以打发学生无聊的冬季室内体育课的游戏。奈史密斯从一些加拿大儿童用球投入桃子筐在加拿大被称之为“Duck-on-a-Rock”的游戏中受到启发。

奈史密斯的篮球游戏在11月15日初步构思完成,最早的规则没有运球这一规定,只允许球在球场内传递,之后他又编写了13条篮球规则,其中有12条仍然延用至今。

起初,奈史密斯将两只桃篮分别钉在健身房内看台的栏杆上,桃篮上沿距离地面3.04米,用足球作比赛工具,向篮投掷。投球入篮得1分,按得分多少决定胜负。

每次投球进篮后,要爬梯子将球取出再重新开始比赛。以后逐步将竹篮改为活底的铁篮,再改为铁圈下面挂网,经过百年的改进形成了现今的篮球规则。

1.球员可以用单手或双手向任何方向扔球。

2.球员可以用单手或双手向任何方向抢、打球,但绝对不能用拳头击球。

3.球员不能带球走。

4.必须用手持球,而不允许用头顶、脚踢球。

5.不允许球员用肩撞、手拉、手推、手打、脚绊等方法来对付另一方的队员。任何队员违反此规则,第一次被认为是犯规,第二次再犯规,就要被强行停止比赛,直到命中一个球后才能重新上场参加比赛。如果有意伤害对方球员,就要取消他参加整个比赛的资格,且不允许替补。

6.用拳击球就是违反第3条和第4条规则 。

7.如果任何一方连续犯规3次,就要算对方命中一球。连续犯规的意思是指:在一段时间里,对方队员未发生犯规,而本方队员接连发生犯规。

8.如果防守者没有触到球或干扰球,当球投入篮内并停留在篮里就算中篮。如果球停在篮筐上,而对方队员触动了篮筐,也算命中一球。

9.当球出界,球将由第一个接触球者扔进场内。若有争论,裁判员将球扔进场内。掷界外球允许5秒钟,如果超过5秒钟,球判给对方。

10.主裁判员是球员的裁判,他有权吹犯规。当某队连续3次犯规,他将通知副裁判员。他有权宣布取消某队员的比赛资格。

11.副裁判员是球的裁判,他可决定什么时候球在比赛中,并要计时、决定球的命中、记录命中的球数以及承担通常裁判员应该承担的责任。

12.比赛在两个15分钟内进行,中场休息5分钟。

13.球命中最多的一方获胜,如果平局,经双方队长的同意,比赛可延至再命中一球为止。


美国人詹姆斯·奈史密斯。

篮球,起源于美国马萨诸塞州,1891年12月21日由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训练学校(现译名为美国春田大学,Springfield College)体育教师詹姆士·奈史密斯发明。

1892年,篮球运动首先从美国传入墨西哥,并很快在墨西哥各地得到开展。这样,墨西哥成为除美国外,第一个开展篮球运动的国家。此后,这项运动先后传入法国、英国、中国、巴西、捷克斯洛伐克、澳大利亚、黎巴嫩等国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开展、普及和发展。

1895年,美国人鲍勃盖利将篮球传入中国,1896年天津基督教育青年会举行了我国第一次篮球游戏表演。之后在天津、北京等城市青年会中开展起来。在1910年旧中国首届全国运动会上,篮球首次被列为表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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