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童买卖(卖儿卖女出现哪个朝代?)
卖儿卖女出现哪个朝代
西汉时期,汉高祖刘邦曾一度提倡和鼓励民间"卖儿卖女",并视之为救荒的手段。《汉书·食货志》记载,汉初,有一年闹大饥荒,一石米能卖五千钱,非常贵,灾民中饿死了一半,以致出现"人相食"的人间惨剧。为此,刘邦下令民间卖孩子,以换取活命的粮食,此即所谓"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
汉代开始贩卖儿童开始有了针对性。如拐卖男孩子主要目的是做奴隶,就如拐卖弱智者进黑砖窑一样,以此最大限度地从奴工身上榨取利益,而将好好的孩子如窦少君弄残去乞讨,其收益不如奴工,且风险更大。拐卖女童,主要是卖给大户人家当奴婢或者卖给那些养"瘦马"的"妓女专业户"训练,等其长大后再让其入青楼为养家谋利。直至东汉,统治阶级开始意识到人口贩卖的弊端。因此以法律予以禁止。但人口买卖却没有因此被禁绝。并在随后唐、宋、 元、明清时期极为盛行。
古代卖小孩的人叫什么
人贩子牙子也叫“牙人”,又名“牙行”。就是古代各行商业中的中间经纪人,在市场上为买卖双方说合介绍交易,并抽取佣金的商行或中间商人。有时也指牙商的同业组织。汉代市场上的中间商人称“驵会”。汉至隋唐,中间商人获政府给予的垄断权,由此得“牙侩”之名。宋以后称为“牙行”,后来亦称“牙人”、“牙纪”、“牙子”、“牙商”、“牙郎”、“互郎”、“侩”。 如:贩卖人口,为大户人家签约长工、仆役的称作“人牙子”;女性人牙子叫做“牙婆”,是古代“三姑六婆”中六婆之一。
古时候拐卖儿童是什么罪
古时候拐卖儿童被视为严重的罪行,通常被认定为人口贩卖、绑架或拐卖罪。这种行为侵犯了儿童的权利和自由,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拐卖儿童的罪行涉及非法交易、剥夺儿童的自由、剥夺其受教育和正常成长的权利,同时也破坏了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古代社会对此类罪行采取了严厉的惩罚,以保护儿童的权益和社会的安全。
古代拐卖儿童的组织叫什么
人牙子
所谓人牙子,也就是今天的人贩子。
牙子,也叫“牙人”,又名“牙行”。就是古代各行商业中的中间经纪人。在中国古代各种商业活动中,行业内部都有专职负责“恰谈交易”的中间经纪人,这些经纪人统称之“牙子”或“牙行”。如贩卖牲口的被称之为牲口牙子或牲口贩子,贩卖人口的被称之为人牙子或人口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