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女性刑罚?古代皇帝惩罚后宫妃子的刑罚有哪些?

古代皇帝惩罚后宫妃子的刑罚有哪些

根据记载,唐宋明清以来,针对女犯人有特别严厉的刑罚,史称“五刑”,分别如下:

1.刑舂: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2.拶刑: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3.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4. 赐死: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5. 幽闭: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古代对于孕妇最残忍刑罚是什么

对于孕妇来说残忍的就是失去自己的孩子。纣王的妃子妲己就曾经为了验证怀孕妇人的孩子是男是女,就派人将孕妇捉来剖腹来验证。因为孩子还到预产期所以孩子没有存活下来。对于一个母亲来讲这是最残忍的,怀胎这么长时间被剥离,孩子没有成活。

古代女子是怎样杖责的

这种叫笞杖,指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打臀部、腿或背部的刑罚。

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

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

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

清代官府衙门所用的笞杖开始沿袭明代规定,后来该为竹板子。

大竹板子大头宽二寸,小头宽一寸。

尽管各朝代对笞杖之刑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但实际执行时往往不按正式条文,官员使用笞杖常常只凭当时的主观意志,使用的刑具也常常超出官方规定的标准。

结果,现实中的笞杖之刑要比正史刑法的条文残酷得多,使笞杖完全丧失了最初的教刑本意,而变为单纯惩罚人的手段本来,笞杖不属于死刑的范围,可是在各朝代中,上至皇帝,下至县令,常把笞杖作为执行死刑的方式,即把犯人毙于杖下,叫做笞杀或杖杀。

杖刑一般是“去衣受杖”。

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也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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