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二次承包还要重分吗?
土地承包,是否重分?
我个人的看法是,不能重分,也分不下去。
土地打乱重分,已是不可能,也没办法实施重分。
因为牵涉的问题太多,不是说一句重分两个字就能解决的。
众所周知,承包制已实行四十多年。
在1981年实行承包制时,全国人口为10亿,现在是14亿。
相对而言,人口已增加了4亿,那么,农村人口的增长幅度也在此比例之间。
可以肯定,有一大批人是没有分到承包地的。
经历了四十多年的变化,土地面积比81年刚承包时的面积减少了许多。
有的承包户自已在责任田里建了房屋,有的把承包的土地卖给别人建了房。
尤以公路两边的耕地最是被看好建房。
(别说集体的土地不能买卖,也别说耕地不能建房,前三十年,二十年的政策未卡得现在这般紧。
)承包地被征收建乡级柏油路,全村征收约三十多亩,多者两亩,少者一分。
牵涉数十户。
征收耕地补偿金每亩32800元,由承包户领走。
那么,假若要实施土地重分,问题就来了,有的承包户未建房未被征收,土地还在。
有的则建了房或卖了,或被征收了,土地已所剩无几。
若要重分,那未少地的承包户不会答应。
那又将出台一份怎样的重分方案?
会不会因为重分土地而产生矛盾,激发社会对立,引发社会的不和谐和不安定。
对此,结论是,土地不能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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