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狗场怎么建
农村办理养犬场需要办理的手续:
1、建场用地需要土地局获得批准方可建场,然后根据《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必须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市公安局应当会同市卫生局、市畜牧局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由市公安局发给《犬类养殖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市公安局给予书面答复。
3、养殖犬类的单位和个人变更养殖场所,须向市公安局申请办理变更《犬类养殖许可证》的手续。
4、领取《犬类养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凭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犬类养殖活动,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犬类销售活动。
本文经用户投稿或网站收集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