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有哪些影响因素?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其养老金的计算是按照以下规定执行的。

1,《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2,《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主要根据上述规定,一般就简化出现以下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其中,计发月数见下表。

由此可见,影响养老金的因素主要是以下几个。

第一,社平工资。

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计算养老金需要使用参保人退休所在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基础。

不同地区社平工资不同,同一地区参保人退休时间不同,都会导致所使用的社平工资数据有所不同,进而导致基础养老金不同。

第二,缴费指数。

所谓缴费指数,是指个人缴费基数除以社平工资的数据,其含义是指个人缴费相对于社平工资的水平高低。

国家规定,参保人缴费基数范围为社平工资的60~300%,也就是缴费指数最低为0.6、最高为3.0。

举例来讲,在职人员按照其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基数,其缴费指数等于缴费基数除以社平工资,且不得低于0.6、不得高于3.0。

灵活就业人员,一般在社平工资60~300%范围内选定缴费基数,其缴费指数就是所选的档次百分数0.6、0.8、1.0等。

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各个年度的缴费指数并不固定。

在计算基础养老金时使用的是平均缴费指数,即参保人各个年度缴费指数的算术平均值。

第三,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包括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时间和视同缴费时间,基础养老金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第四,个人账户储存额。

参保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按照规定的记账利率产生利息,本息和作为个人账户储存额,用于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

第五,计发月数。

不同的退休年龄,对应不同的计发月数。

同样情况下,退休年龄越大则计发月数越小、个人账户养老金越高。

第六,过渡养老金。

主要是1994~1998年左右之前参加工作的人,有视同缴费年限,会按照规定公式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以上影响养老金的因素,以及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方法,都是明确规定和严格执行的。

每个参保人退休时,社保局都会进行准确地计算,确保“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得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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