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死刑犯如果怀孕了,孩子还能生下来吗?

女死刑犯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怀孕了,不仅可以生小孩子,还有另一个保命的方法,有人就利用了这一点钻了法律的空子,改变自己的命运。

案例回顾1999年,湖南某看守所的医护人员神情紧张,他们拿着一份报告跟看守的狱警说:“怀孕检测报告为阳性,暂时不能执行死刑。

”狱警十分纳闷,这女子刚到看守所时,明明经过了全身检查,当时并没有怀孕的迹象,怎么现在怀孕了?

女死刑犯如果怀孕了,孩子还能生下来吗?,第1张

是不是检测报告有误?

可是看到医务人员坚定的眼神,他们知道背后一定有隐情。

这名让狱警头疼的女子,她的名字在湖南几乎家喻户晓。

曾经被人称为“湖南第一女强人”,后来被人称为“湖南第一女巨贪”。

被告人是一名美貌女子,她用13年的时间,撂倒40多位男领导,凭一己之力改变自己的命运,也改变许多人的命运。

她就是利用狱中怀孕让自己躲过一劫的人。

这位女子名叫蒋艳萍,人如其名,长得漂亮美艳。

白皙的皮肤,清秀的五官,高挺的鼻子,凹凸有致的身材,那双水灵灵的眼睛让人看完,念念不忘。

这位出生于1958年的女子,有一个苦涩的童年,她生在农村,因为家庭贫困,读完初中,便早早辍学。

上天给她关闭了一扇门,但又给她留下了一扇窗,文化程度不高的她,拥有了一张漂亮的脸,还有一个充满智慧的头脑。

或许因为小时候家里太穷,她穷怕了,对金钱有着难以抵抗的欲望。

初中毕业17岁的她被分配下乡,在农村插队的日子,她不甘心在这里过苦日子,于是费尽心思想要逃离乡村。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大自己31岁的公社领导,领导见她漂亮,对她关爱有加,她赶紧抓住这个机会,用美色征服了他,很快,在领导的帮助下,她跳出了乡村这个小圈子,到湘潭一家工厂上班。

初次尝到了甜头的她知道了自己的优势,也懂得如何快速提升自己,不是通过努力工作,认真学习,而是拿自己的美貌做赌注,在工厂的第二年,有位重要的领导到厂里视察,厂里领导见她长的漂亮,让她当接待员,她赶紧抓住这个机会,精心打扮一番。

用自己甜美的声音和火辣的身材吸引了这位领导。

随后又献殷勤,对他嘘寒问暖,在他生病期间悉心照料,领导禁不住他的美色诱惑,与她发生了关系,这次她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很快就从工厂被调到了长沙碧波商场,当了仓库管理员。

在碧波商场,她四处寻找机会,她信奉一个真理:女人玩男人必须要讲档次,要玩就玩有利用价值的男人。

在她的观念里,女人的身体就是最大的资本,她把这资本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

25岁的她再次利用自己独特的资本,把省建六公司主管机关的一名副主任成功吸引过来,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

这个副主任不是省油的灯,很快就为她申请到了一大笔的资金,蒋艳萍的业绩直线上升,凭着骄人的业绩,很快她升到了经理的位置。

就这样,仅用几年的时间,她就成一个普通的工人摇身一变,变成了枝头上的凤凰,她善用自己的美貌和身体,让原本亏损的碧波商场起死回生,这过程俘虏了一个又一个的男人,职务也节节攀升,最后变成了副处级的劳动服务公司的经理。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她家里的弟弟亲人都得到了妥善的安排,她因此也得到了滚滚而来的财源。

后来,她看中了省纪委副主任陈某和省邮电局局长张某,两位领导经不住她的诱惑,与她厮混在一起。

给她带来了一项近6亿元的巨额而工程,到了1997年,她被任命为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主抓经营的副总经理,这是副厅级级别的位置,她从普通的工人做到副厅级的干部,仅用了13年,此时的她,仅有37岁。

在十多年里,她疯狂敛财,不仅在公司内部安插了自己的亲友,在工程建设中,还偷税漏税,抬高物价,压缩成本,最终,她的所作所为引起了下面工人的不满。

一位花甲老人频频举报她。

2001年七月,案件正式审理判决,她被判处了死刑,此时,她万念俱灰,可又心有不甘,她在监狱里静静地坐着,面无表情。

她把希望寄托在那些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领导身上,她想,只要她什么都不说,她的那些老相好,为了自己的安全和利益,感受到她的诚意,一定会想方设法来救她。

果真功夫不负有心人,不久的一天,一个特殊的人物到看守所来探望她,那个人对她说:你的案情很重,不管你交不交代,从你家里已经搜出了1000多万元的存款,因此你很有可能被判死刑,现在谁也救不了你,只有自己救自己。

说完,那个人给了她一个黑色的袋子,她打开一看,里面是漂亮的衣服、化妆品,还有一万元。

瞬间,她明白了。

因为这个神秘人告诉她:在处决之前,你要尽量想办法怀孕。

因为根据《刑法》规定,怀孕期间不能被执行死刑。

听到了这个消息,蒋艳萍眼睛一亮,她瞬间什么都懂了。

从那以后,她一改自己沉默的个性,每天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不断在寻找目标。

靠着自己善于交际的能力,很快就和看守所的人员熟悉了起来,她了解到一个重要信息,监狱的副所长是个贪财好色的人。

以这个人的资历,若在以往,她绝不会看上一眼,可现在是非常时期,只有这个人才可能救她一命。

此时的蒋艳萍,虽然年近40,但由于天生丽质,又善于保养,整个人看起来依然美艳动人,当她把目标定在看守所副所长万江的身上时,她便想方设法接近万江。

万江看到蒋艳萍楚楚可怜的模样,他动了恻隐之心,平时对她格外关照,经常陪她聊天,一来二去,两人混熟了,蒋艳萍对他眉来眼去,万江心神游荡。

两人的关系逐渐变得暧昧,蒋艳萍用神秘人给她送来的一万块钱贿赂了一名干警,让他帮忙买烟买酒,她拿着烟酒到了万江的办公室,看到美艳的女子献殷勤,万江控制不住了,俩人就在办公室里厮混起来。

为了达到怀孕的目的,蒋艳萍每逢周六都会到万江的办公室,此时,正是看守所所长回县城的时候,他们俩趁着这个时机做了不法之事。

只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有一次,两人正在约会,被一名干警撞见了,悄悄把这情况报告给所长,在某个周六,所长杀了个回马枪,把两人堵在了床上。

此时的蒋艳萍还想有金钱和美色来迷惑所长,庆幸的是所长并不为她所动,这件事最终被传到了上面,万江被撤了职,并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而所长因为监管不力也被调离了岗位。

事发后,蒋艳萍被秘密转移到了南海的一个岛上,与外界中断了联系,正当她以为要走到绝路的时候,突然传来她怀孕的消息,她的计谋成功得逞了。

2001年的七月,长沙市中院公开审理了这一桩案件,对被告人蒋艳萍处以死刑的处罚。

2003年2月,蒋艳萍被最高法院改判为死缓,她的余生将在监狱里慢慢度过。

蒋艳萍的经历跌宕起伏,充满了神奇的色彩,让人触目惊心,原本罪大恶极的她应当被判为死刑,没想到她善于利用法律的空子,成功在狱中怀孕,暂时保下了自己的性命。

女子在狱中怀孕不会被判死刑吗?

曾经有一部叫《黑冰》的电视剧,其中就有这么一个情节,被判处死刑的女子为了避免死刑,买通狱警,将男人的精子运到监狱中,注入体内,最终在执行死刑之前怀孕。

她们通过这种方法躲避死刑的惩罚,这是因为我国法律上对孕妇有很多关照,比如:在职场上,女人如果怀孕了,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她的工资,不能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在家庭生活中,孕妇也得到了特殊的关照,女子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离婚,除非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之外。

在法律上,《刑事诉讼法》中有相关的规定,最高法院发出执行死刑命令后,下级法院又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如有下面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1、在执行之前发现判决可能存在错误的。

2、在执行之前,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

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保障腹中的胎儿的权益,胎儿的母亲罪大恶极,但胎儿是无辜的,胎儿拥有生命权,法律会保障他的权益,这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

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对死刑的执行有明确严格的规定,如果对方不满18周岁和正在怀孕的孕妇都不适合死刑。

这种不适合执行,是指实行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假如孕妇在羁押期,因为各种原因流产了,然后又被起诉送往有关部门审判,她依然被认定为审判期间怀孕的妇女,同样不会被执行死刑。

对于女死刑犯,那怕他们在被执行死刑的前一秒说“我怀孕了”,也会被立即停止处决。

法律的判决往往不会考虑罪犯通过何种方式使自己怀孕,他们只看重结果,若是真的怀孕了,是不会执行死刑的。

因此,这给了某些人可乘之机,有的人故意寻找精子,使自己怀孕,有的人通过美色诱惑他人怀孕,以达到躲避死刑的目的。

在正常的监管过程中,几乎不可能出现狱中怀孕女犯人除非被抓的时候不知道自己怀孕了,否则,在狱中怀孕的概率很小,因为看守所里有严格的监管流程。

女罪犯和男罪犯是分开管理的,男警察不能直接管理女罪犯,如果要单独会见女罪犯,也需要女警陪同和监督。

看守所在押罪犯的时候会进行健康检查,包括女罪犯是否怀孕的检查,如果女子怀孕一个月以上,就能在收押之前的体检中被检查出来。

因此,在狱中怀孕的概率很小,几乎是难上加难,蒋艳萍的例子确实很特殊,由此可见,她的神通广大。

除此之外,女罪犯怀孕大部分是被收押之前就已经处于孕期中的,有的人恰恰利用了这一点铤而走险,在一些贩毒的案例中,经常可以看到孕妇参与贩毒,而且性质恶劣,毒 品 数额巨大,令人头疼。

女死刑犯怀孕之后,孩子能生下来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女子在狱中只要怀孕了,为了保证腹中胎儿的权益,女罪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也就是说,她可以暂时离开监狱,申请保外就医。

在美国,对临产期的孕妇还会被安排到环境较好的房间,并且被安排定期做产检。

在我国,犯罪的孕妇也会受到人文关怀,法律允许她们把孩子生下来,怀孕期间,孕妇是安全的,等她生完孩子以后,她还享受一年的哺乳期。

当然,她生完孩子之后,还是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但一定不是被判死刑,可能用另外一种惩罚方式,比如改为死缓或者改为无期徒刑。

这是考虑到孩子出生以后成长的过程需要母亲的陪伴。

写在最后:我国是一个法治的社会,法律在惩罚坏人的同时,也要彰显人文关怀,对于孕妇的特殊关照就是最好的证明。

然而,这点不是要让大家去将法律的空子,而是告诉我们,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纵然躲避了死刑的惩罚,余生在监狱里度过,也是很悲凉的事。

对于狱中生下的孩子也很不公平,所以大家还是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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