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对女囚犯的刑具(古代刑法什么是铁梨花?)
古代刑法什么是铁梨花
铁梨花
古代刑法铁梨花,起初发明于西欧后传入中国,起先是给女囚专用,后来在历史的演变中也曾给很多男犯使用。不人道?
古代专门针对女性的法律
法律有:
第一,刑事审讯中对女性的特殊保护
唐律疏议和宋刑统中均规定,对享有议、请、减特权的女性犯人,在审讯过程中,禁止拷讯,其定罪的依据是“众证”,即三人以上的证言。
明清时期的审讯条例进一步规定,对犯有奸盗、人命等重罪的女性犯人,由本人亲自应诉,其他小事及牵连受刑的,可由子侄兄弟等男性代替,以保护其名声。
第二、囚禁制度中对女性的特殊保护
汉朝有讼系制度,对孕妇经审讯后应关押入狱的,在监狱中可免戴刑具。汉景帝后元三年下诏:“年八十以上,八岁以下,及孕者未乳,师、株儒当鞠系者,讼系之。”宋朝沿用了汉朝孕妇免戴刑具的制度,并对狱具的使用有一定的规定。
上狱具前,囚犯需要经监狱医生检查,以查明女性犯人是否孕妇。若是孕妇则可免戴刑具。对一般女犯,狱具的使用上也有区别,减少女性犯人所戴刑具。“禁囚,死罪枷、扭,妇人及流以下去扭,其杖罪散禁。”对囚犯的关押制度,宋朝沿袭唐朝的规定,对女性犯人单独关押,实行“囚徒贵贱,男女异狱。”改变了早期监狱混乱杂居的状态。
明朝继续改革监狱管理,对女性犯人的关押措施成为世界狱政史上的创举。规定女性犯人关押不带狱具。除了严重的犯罪收监外,其他轻微犯罪的女犯,交付丈夫等有服亲属和邻里保管。《大明律》“妇人犯罪条”规定:“凡妇人犯罪,除犯奸及死罪收禁外,其余杂犯,责付本夫收管。如无夫者,责付有服亲属、邻里保管,随衙听候,不许一概监察。”减少国家监狱中犯人的数量,以加强对要犯的管理,同时也体现了对女性犯人的特殊照顾。
古代夹手指的刑具叫什么
古代夹手指的刑具叫做箍手或箍指。
原因是箍手是一种用来夹紧手指的器具,用来惩罚罪犯和奴隶等人。
箍手通常由两块铁板或木板制成,中间有一个夹紧手指的夹具,可以用螺钉、绳索或链子紧固。
箍手可以造成强烈的疼痛和不可逆转的伤害,是古代刑罚中非常残忍的一种。
箍手是古代刑罚中比较常见的一种,不仅在中国古代使用,许多其他文明古国如罗马、阿拉伯等也使用过箍手。
在现代社会,人权保障逐渐得到重视,箍手等残忍的酷刑已经被禁止使用。
秦朝的夹刑是什么
1、“弃市”即在市中杀死; 2、“戮先”即羞辱后斩杀; 3、“磔”即割裂肢体而杀; 4、“腰斩”即从腰间斩断; 5、“阬”即坑杀,活埋; 6、“枭首”即为割下头悬在木头上示众; 7、“车裂”即五马分尸; 8、“定杀”即将患疾病的罪人抛入水中或者生埋; 9、“族刑”即灭三族; 10、“具五刑”即对罪人的族人用五种酷刑而杀之。
秦代的刑具用来干嘛的
刑具指进行拷讯、拘禁罪犯和执行肉刑时使用的器械,使受刑者在肉体上受到极大的痛苦与摧残。中国古代的刑具与刑罚同时产生,并随着刑罚的变化而变化。无论国内或国外,古代的刑具种类都很多,而且有针对手足、头颈、腰背等不同部位的刑具,还有全身性的和专对女性用的刑具。
传说奴隶制早期,“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汉书·刑法志》)。斧钺、刀、锯、钻、凿、鞭、杖等都是当时的刑具。据出土实物、甲骨文以及古文献的记载,商、周时代已有专用于拘禁罪犯的桎、梏等刑具。“梏”用以扣手;“桎”用以扣足;“梏”用以扣双手。殷墟小屯出土的陶俑手腕上都带有枷铐,男俑手扣在身后,女俑扣在身前。《周礼·秋官·掌囚》载:“凡囚者,上罪梏而桎,中罪桎梏,下罪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