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囚犯酷刑?古代女子发明的刑法?

古代女子发明的刑法

在武则天制是的酷刑中,有些刑罚有着极其优美的名称,比如:“玉女登梯”、“仙人献果”、“凤皇晒翅”等。所谓“玉女登梯”,其实是个极其残忍的刑罚。行刑时会将受刑罚之人的脖子套上麻绳,然后强制让这些犯人走到几米高的木桩上,在这几米高的木桩上可以看到下面地上全是插着木橛子,也就是短的木桩。

然后一声令下,行刑的人就会拉动麻绳,随着人腾空,越挣扎就会系得越紧,直到无法呼吸,活生生被勒死。

古代针对妇女有哪些刑罚

拶(zǎn)刑,拶子是一种专门用来夹手或者夹脚的行刑工具,主要部分由硬木条组成,以绳索相连接。行刑时将女犯的手指放入拶子,再由绳索牵引加紧,严重时甚至可以将女犯的手指夹断。所谓十指连心,不要说是夹断,即使是普通的用刑,也不是女性的十指可以承受的。而且我国古代女性主要是靠灵巧的双手工作生活,一旦手指残废,对她们将是极大的打击这一刑罚始于唐朝,一直到清末才被废止。刑舂(音同冲),这是一种劳役形式的惩罚,包括发配到边远地区的地主家中或军营中从事一些妇人的工作,如舂米,也即淘米,洗衣、晾晒等,工作十分繁重。但是在受此刑之前,女犯通常会被施以黥、劓等刑罚,以剥夺她们的女性权利。这种刑罚虽然不会使女犯丧命,但她们接下来的生活无不悲惨之极,可以说生不如死。而且,获这种刑罚的女犯通常是由于株连等莫名其妙的原因。仗刑,是指去衣受仗,也就是剥光了打。在我国古代,女性是不能轻易抛头露面的,何况是被当众脱去衣裤。这一刑罚除了将女犯的臀部打得血肉模糊外,还有一种羞辱的目的。受此刑罚的女性,多数是因为通奸淫乱。但是受儒家思想的影像,在后来的行刑过程中,只要不是罪大恶极,女犯一般会得到从宽处理,比如行刑时留有内裤,行刑者手下留情等等,此刑同样始于唐朝,但是宋明清三朝硬性规定要去衣受刑时,行刑者就不敢轻易手下留情了。赐死,这种刑罚始见于商代,一般是对身份比较特殊的人使用,比如皇家的妻妾等,原则上要保证她们有尊严的死去。赐死的方式有很多,比如赐毒酒、赐绫缎、赐长剑等,女犯得赐后谢恩退出,自行了断生命。宫刑,这一多见于男性犯人的刑罚,实际上最开始却被用于女犯。是在我国秦汉时期,女子如果犯有通奸淫乱等罪,就会施以宫刑,即将女犯捆绑在木桩上,行刑者用木棒等硬物猛击其腹部,致使其性器脱落,失去生育和性事能力。

女儿刑是什么刑

“女儿刑”是一种古代中国的刑罚,通常是对女性犯罪者的一种惩罚方式。具体来说,女儿刑是指将女犯人的女儿或者女性亲属强制送到官府、豪门或富商家做婢女或妾侍,以代替女犯人服刑的情况。女儿刑主要存在于中国封建社会,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严重侵犯了女性的权利和尊严。女儿刑在清朝时期被废除,但在民国时期还曾经出现过。现今的中国刑法中已经没有女儿刑这种刑罚。

武则天发明了三种酷刑分别是什么

武则天发明了三种酷刑根据历史记载,武则天在位期间,曾发明了三种酷刑,分别是"炮烙"、"龟腹插棍"和"钩刑"其中"炮烙"是将被判者倒置于铜柱上,用烙铁“烤烙”,以致皮肤破裂,深达肌肉,极度痛苦;"龟腹插棍"是将棍子插入罪犯下体,致使痛苦难忍;"钩刑"是用钩子撕开罪犯的肋骨和腹部,使内脏外露,对罪犯而言,可以说是一种极端的折磨尽管这些酷刑已经被我们所淘汰,不再被使用,但历史上的故事仍然提醒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司法制度,追求文明、公正和法治

古代女子犯什么错会被行刑

古代女性犯法,一般会根据相应的情况进行惩罚。但请注意,古代法律属于封建社会的一部分,现代社会已经取消了这种法律制度。

以下是一些古代女性可能会犯的罪行和相应的惩罚:

1. 红杏出墙:在古代,女子在家里要待字闺中,出嫁之后也要恪守妇道,不能与丈夫以外的其他男子来往。如果女子犯下红杏出墙的罪行,通常会被处以浸猪笼的刑罚。

2. 偷盗:如果女性犯下偷盗罪,通常会被处以笞刑或流放之刑。

3. 杀害亲夫:在古代,杀夫被认为是最恶劣的犯罪之一。如果女子杀害了丈夫,通常会被处以凌迟、斩首或绞刑等极刑。

4. 叛国罪:如果女子犯下叛国罪,通常会被处以斩首或凌迟等重刑。

总之,古代女性犯法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惩罚。需要注意的是,古代法律制度非常残酷,很多刑罚都是我们现在难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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