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对女子的宫刑?宫刑是什么刑罚?

宫刑是什么刑罚

宫刑是中国古代五刑之一,从严重等级排序分别是大辟(死刑)、宫、剕(砍断双脚)、劓(割掉鼻子)、墨(在犯人脸上刺字)。

宫刑排名第二,主要内容就是我们熟知的,把男子外生殖器全部割掉(外生殖器包括两部分,长的和圆的),女子同样会有宫刑,主要是破坏其生育系统。

在儒家理念“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大行其道的封建社会,宫刑正是切中这个要点,成为仅次于死刑的刑罚。

针对女性的封建五刑有那几个

封建五刑分别为笞、杖、徒、流、死,这标志着中国刑罚制度的重大进步。以上几种主刑都是针对男性犯人而言的,对于女性犯人,五刑则是指:刑舂,拶刑,杖刑,赐死,宫刑

古代女子犯错处罚有那些

第一种方式:李代桃僵。也就是说,女人犯了罪,可以不用受惩罚,而是由自己归属男人(夫君或主子)代为受刑。这应该算是对女子最为网开一面的惩罚了。当然,这种犯罪一般也比较轻的,否则犯了欺君惘上,十恶不赦之罪,自己和家人,甚至连九族都保不住,还谈何“代罪”一说。

第二种方式:温柔一刀。女人犯了罪,一般的情况下是要自食其果的。但古人对女人的刑法还是有讲究的,多伴还是比较“温柔”的,正如古书所说的“妇人不著械”“妇人无肉刑”,体现出温情的一面。

比如说笞杖刑罚,对男人来说那是一种生死折磨,一定会被打的生不如死,痛不欲生。但对女人实施过程中却“变通”了,或主动把笞杖改为鞭背,或对行刑者手下留情。

而对于犯了死罪的女犯,本着人道主义,不是砍头,而是采用赐毒酒、赐宝剑、赐白绫、赐绳子和活埋等“体面”的方法赐死,保全了颜面,保全了全尸,也算是一种仁德了。

当然,有的刑法虽然看似“温柔”,但却极具污辱性。结果是,一些不堪污辱或者自感颜面扫地的女囚往往因为忍受不了这样的赤裸裸的侮辱而选择自杀。

第三种方式,辣手摧花。在男权主义当道的古代,妇女的命运也是变幻无常的,因此女犯往往并不能全逃“酷刑”的处罚,也会被折磨痛苦而死。其中最残忍就有两种。

一是骑木驴。“骑木驴”是古代的一种酷刑,一般用上必死无疑,多是一种杀人前的附加刑罚,基本上用于十恶不赦的大罪,但在案例中,多用于处罚所谓偷情的“淫妇”,《二十四史演义》对明末的骑木驴有详细记载: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而据中国野史记载,中国古代女人死于木驴的有姓名可考者有数百人。可以想象还有多少无名者死于这种酷刑。

二是凌迟处死。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是一种肢解的惩罚,极为残忍。中国历史上对女人使用凌迟也是极少的,主要用于谋杀亲夫、忤逆以及政治犯。史书记载,明清时判处凌迟处死的女犯受刑前要脱掉衣服,然后拉去街上“游行示威”,最后才将女犯人押到刑场凌迟处死。

古代最残忍的10个刑罚

1、船刑

这是古代波斯的一种酷刑,应该算是最恶心的杀人方式了。受刑者被拴在两艘独木船之间,身体被装进一个密封的木箱,然后给受刑者喂食大量的牛奶和蜂蜜,导致严重的腹泻。很快,受刑者所在的木箱就会充满了粪便,以及各式的蛆虫,然后成千上万开始在受刑者身上产卵繁衍,最终让受刑者死于脱水和感染

2、象刑

看马戏表演时的大象都是憨态可掬,但如果它们作为行刑的刽子手就不一样了。在东南亚地区,根据犯罪的轻重,执行象刑时会让训练有素的大象踩爆受刑者的四肢或脑袋。

3、走跳板

走跳板是海盗中流行的一种死刑,现在很多海盗电影中也能看到,但现实情况可没有电影那么有趣,受刑者被绑住双手、蒙上眼睛,被迫走上跳板,并最终被逼跳进海里淹死。

4、斗兽

在古罗马,这种刑罚也是公众一项娱乐活动。手无寸铁的受刑者被扔进满是狮子老虎狗熊的斗兽场,并在众目睽睽下被野兽吃掉。

5、立式绞刑

在19世纪的美国,这是最不受欢迎的一种刑罚,由机械装置将系在受刑者脖子上的绳子猛的向上提拉,瞬间就能将受刑者的脖子拽断。立式绞刑本来是计划取代传统的绞刑方式,但最终没有被接受,也许是人们觉得它让受刑者死得太痛快了。

6、锯刑

锯刑是比较普遍的一种酷刑,全球有很多地方都会施行。通常是把受刑者倒掉着,然后从生殖器处开始锯开,这样受刑者死得会慢很多。

7、活剥皮

人类在折磨同类这方面可算是煞费心机,这种剥皮刑是在受刑者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将整个皮肤完全去除掉,使得受刑者痛哭而缓慢地死去。

8、血鹰

这项残酷的刑罚被记录在北欧地区的诗歌里。行刑时把受刑者的背部切开,肋骨折断掰开。受刑者的肺会从伤口脱出,伸出的肋骨形状很像一只血肉模糊的飞鹰。

9、烤刑

将受刑者绑在金属的烤架上慢慢烤熟,比火刑柱更为痛苦。

10、碾刑

把受刑者压在木板下并逐渐加重木板的砝码,最终受刑者被重物碾压致死。过程缓慢而残忍。

古代大辽宫刑指的什么刑罚

宫刑其实也就是阉割之刑,像谋逆者的年幼子孙以及得罪统治者时都有可能可处于处以宫刑。

据研究,最初设立宫刑的目的是为了惩处那些不守礼制的男女。在男子做出有违伦理的行为时他们会被“割势”,而女子犯下有违伦理之事时则会被“幽闭”,这两种处罚便都属于宫刑。宫刑的惩戒力度仅次于斩首,属于肉刑中惩罚力度最高的。被判处宫刑时不仅要忍受肉体上的疼痛,同时还需要承受莫大的耻辱,从而达到惩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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