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超生被辞退的行政事业人员能复职吗?
当年把计划生育政策做为国策,全党全国上下一起抓,实行严格管控,奖罚严明。
在汉族中鼓励独生子女,杜绝二胎,对于超生人员实行严格惩罚。
公职人员超生的除罚款外还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开除公职。
在农村也是如此,一些生产队大队(村委会)干部超生,除罚款外也被解除职务。
民办教师因此被辞退的也不在少数。
国家现在虽然放开了生二胎三胎政策,但并没有否定当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现在为当年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恢复职务很难,几乎不可能。
给你恢复职务了,那些因此被辞退的“原民师”怎么办(如果当时不被辞退可以转公办)?
被解除职务的村干部怎么办(如当时不被解除职务,连续任职现在可以享受村干部生活补贴)?
别想了,当年把“国策”你都没当回事照样违反,现在想复职心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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