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老师晚自习没有算课时量,如何处理?
你好群主,我是一名初中英语教师。
当前,我所在的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晚自习是不算课时量的。
在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上晚自习是普遍现象。
那么上晚自习,自然要有老师监督辅导学生。
学校也安排有老师来上晚自习。
但是,由于近几年教育经费管理日趋严谨。
相关部门禁止使用生均公用经费等支付教师的晚自习费。
因为他们认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有绩效工资,中小学的晚自习课可以用绩效工资来支付!但是,绩效工资的初衷并不是这样的!而且如果用绩效工资来发教室的晚自习费,在操作上是比较麻烦的。
所以这只是一些人的一厢情愿,真正要落实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到目前为止,真正能够操作,能够做到的学校少之又少。
这样一来,义务教育阶段晚自习的费用迟迟不能解决,让让老师上了晚自习,却一点报酬都没有。
这严重损害了教师的利益,降低了教师上晚自习的积极性。
我也是一名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
三年以前在所在的学校上晚自习,还能够勉强领到没每晚30块钱的报酬。
但是这两年来,我上的晚自习是没有什么报酬的,而且,每周有两次晚自习,还有早读也是这样的,真是费力不讨好。
那么在我看来,要处理这个事情,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可以参考。
1.增加绩效工资总额!当前,中小学教师平均绩效工资每月为2500元左右。
其中70%为基础性绩效工资,也就是1700元左右。
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随工资一起发。
另外3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也就是750左右,要到年底按工作量,工作的成绩等方面来考虑发放!教师的绩效工资总量本来就不高,还要拿来做课时费,想一想一年能够拿到多少?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该联合其他相关部门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晚自习服务价!当前在各个领域,人们往往按小时给工资报酬。
那么作为教师来说,上晚自习和上早读不是教师正常的上班时间,属于加班现象,那么应该得到相应的加班费用。
这只能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联合,给老师的晚自习和早读费定个价。
比如说一节课40到50块钱,甚至更多。
3.明确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晚自习和早读的经费来源。
当前义务教育阶段晚自习和早读费不能得到正常的发放,是因为没有明确的资金来源,有的说可以用生均公用发,有的说用绩效工资来发,还有的说应该由家长来支付。
导致中小学教师的晚自习和早读不能正常发放,互相推诿和扯皮。
教育主管部门应该规定好,这部分费用来自哪里,是国家拨款,还是家长支付,还是来自社会的资助!总而言之,既然晚自习不能算课时量,也不能避免,那么教育主管部门应该考虑广大教师的利益,想方设法发放教师的晚自习和相关加班费用。
保证中小学教师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