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采暖补贴领取到什么时候结束?
领取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3月15日。
“三证”人员采暖期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将于1月22日—2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开始发放工作。
2月5日以后可根据各单位发放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补贴发放工作时间,截止时间3月15日。
每天10时~12时和13时30分~16时。
此次发放对象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内四区和高新区的特困职工家庭和低保用户以及政府的重点优抚对象和“两参”人员,总共5000多人,发放金额为590多万元。
领取所需证件城市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两参”退役人员凭《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石家庄市民政局定期抚恤领取证》《石市民政局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石家庄市民政局两参人员生活补助领取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认定并开具低保户或重点优抚对象证明信,经所在区民政局审核后,持证件、房产证、证明信和本采暖期采暖费缴费票据,到所属供热企业进行复核、登记并领取补贴。
特困职工家庭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认定并开具非低保户和非重点优抚对象证明信,经所在区民政局审核,持《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和证明信到市总工会特困职工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开具特困职工家庭证明信(无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的,不予出具特困职工家庭证明信)。
而后,持《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办事处认定并开具非低保户和非重点优抚对象证明信、特困职工家庭证明信、房产证和本采暖期采暖费缴费票据,到所属供热企业进行复核、登记并领取补贴。
原有住房已经拆除,现居住地属于集中供热区域的部分城市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集中供热补贴。
领取补贴时,在出具原规定手续的基础上,还要出具原有住房(已经拆除)所在地居委会证明、拆迁协议和现居住地居委会证明。
新参加集中供热的“三证”“两参”采暖补贴用户分别按上述标准和规定手续到所属供热单位进行审核登记,并领取采暖补贴。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赵赛、解保童、张明昊编辑/贾阳阳版权归河北河青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