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保趋严的情况下小公司怎么生存?
社保趋严本身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不管是1到2个人的小公司,还是几百人的大公司,都应该一视同仁。
做生意是需要成本的,干企业是需要良心的。
我们不能把企业的存活和挣钱建立在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身上,这样不道德更是违法。
2019年1月1日,我们社会保险开始由税务部门征缴之后 ,很多企业存在着这样的一个担心,那就是对以前的社会保险费进行征缴。
其实这一点大可放心,人社部已经下发文件,要求各地不得开展自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专项清缴行动,在国家的统一和部署安排下才可以。
当然劳动者自行维权仍然会继续支持的。
国务院在9月7日的常务会议中指出,要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缴费费率,确保总体上企业不增加负担。
大家担心,由于税务部门掌握真实的职工工资数据,按照职工工资征收社保费可能会大大增加负担。
实际上我们可以通过这几种方式来避免:第一种方式。
一两个人的小公司,就不要区分老板和打工者了,让职工参与入股。
通过股份分红的形式获取的收入,如果因为职工入股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是免个人所得税的。
这样一方面让职工参与管理增加了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规避了社保和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第二种方式,不要签订劳动合同,将职工的具体工作规范出来,签订劳务合同。
通过劳务形式获得的劳务费收入,不需要交纳社保,但是按照一年六万元的收入免纳个人所得税,当然还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很多人年入10万都不一定交税呢。
第三种方式,利用公司政策,合理降低社保个人所得税基数。
其实以前的时候就有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收入那么高,他们却不怎么交个人所得税呢?
原因就是他们有很多津贴、补贴等福利性支出。
比如现在他们工资部分中的改革性津贴部分。
但在职工工资中,独生子女费也是免交个人所得税的。
虽然说山东一些地方规定不低于十元,但是并没有提到封顶的问题。
还有职工的一些午餐补助、伙食补助、旅费、安家费等等。
可以通过跟税务部门核实,确认不纳入缴费基数之后,合理将工资划分。
如果我们降低社保缴费费率的力度比较大,抵消了企业增加的缴费基数的话,所有担心也就烟消云散了。
而大家都知道中小企业工资普遍不高,而如果企业的职工工资一直在缴费基数左右的话,降低缴费费率反而会降低企业负担,更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
所以,不要担心,路就在脚下,只要努力去走,肯定有更辉煌的明天。